公务员招录专业人数统计公务员招录专业人数统计调查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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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乡镇公务员后,具体到哪个乡镇工作,岗位分配遵循什么原则?
你好,根据本人知道的情况——
各乡镇司法所缺少公务员编制的情况下,需将缺编情况统一汇总到到司法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保局,逐级上报经批准后,统一招录公务员,所以这种情况,岗位是明确的,但具体单位(乡镇)是不明确的。即使分到这个乡镇,也可能一两年后调到司法局或其他乡镇任职。所以分配原则只是按照缺编情况分。
编办是什么编制的单位?编办科员是事业编制还是公务员编制?
编办有行政编和事业编。但你大可不必担心 公务员凡进必考 如果你是考进去的,正常都是行政编,但如果是事业编的话也是参公的事业编,跟行政编没有区别,一样可以按级别走。但如果是其他途径进去的就算你是行政编,你也不能从事领导职务或者晋升(但也有特殊的,中国本来就是特色主义)。还有编办本来就管编制的,你还担心这个吗,说的通俗点的:自己的东西还会连本都保不到吗?公务员要体检什么,费用是多少钱?
具体按照各地的规定,一般是需要体检费的,有当地物价局来定价。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请问公务员考试岗位里的安监局是干什么的?
职能:
1、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国家监督职能。
2、拟定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并实施监督和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
4、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5、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事故的批复结案。
6、组织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7、负责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安全设施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9、监督管理劳动防护用品。
10、组织、督促各企业法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参加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及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书。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