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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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司的项目怎么接?
1、中标通知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结果公示: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4、提交书面报告: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招标人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货物基本情况;
(2)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5)中标结果。
专业分包可以组成联合体吗?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联合体承包最基本的要求是联合的各方资质必须都符合最低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关于联合体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并没有明确规定,联合体只是一个虚拟的组织,非法定组织,更不是法人单位。联合体既无银行账号,也无营业执照,无法以联合体的身份向业主开具应税发票和收取工程款。
联合体中一般有牵头人,牵头人的角色仅仅是联合体工程代表而已。在实务中,有可能某项联合体工程的业主比较认可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经常出现业主把工程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且要求由牵头人开具全部款项对应的建筑服务发票,由牵头人统一收款再向联合体各方支付相应款项,联合体各方向牵头人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如果按照上述方式操作就成了“总承包——专业分包”,不属于联合体工程。所以,对于建筑企业如果以联合体的形式中标工程,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向业主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工程款也应当由业主分别向联合体各方支付。
epc总承包新准则?
1.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手续应在发包前完成;
2 .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交由总承包项目承包;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在相应投资决策批准后完成总承包项目;
要点:投资决策审批是指有关部门从社会公平和社会效益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分析,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
4.在工程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施工中,有依法必须招标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的项目,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重点:量力而行。
5.招标文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说明项目的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包括对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节能、生态环境保护、工期和验收的明确要求;
要点:必须确定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
6.提供在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地貌等勘察资料,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初步设计文件等。
7.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应当依法确定;
8.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由建设单位代表、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经验的专家、从事设计、施工、造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符合法律和项目的特点;
9.对履约担保的要求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招标文件要求明确依法分包的内容;
10.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规定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暂估价由甲方做还是由总承包单位做?
工程项目暂估价由甲方做预算,甲方委托招标公司招标时,提供初步编制招标文件中明确暂估价多少,涉及的项目,由于图纸或者方案待确定,只能按暂估价做投标报价,待正式完工后再甲乙双方确认工程量,按市场价结算单位,这样就可以早确定施工单位,工程早开工
分包单位投标需要二建吗?
这个看总包单位招标文件要求了,一些大型项目对分包单位要求比较高,希望分包单位配备技术管理能力强的人员,那就在分包合同中注明就好了。
其实一般总包单位都不会要求分包单位配备二建证书的,这个对他们没什么意义,当然他肯定要求分包单位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的。